沈阳棋盘山风景区北岸浴场项目招募合作方项目公告(合作期5年)
1.项目名称:沈阳棋盘山风景区北岸浴场项目项目招募合作方(合作期5年)
2.信息披露公告期:5个工作日
3.坐落位置:沈阳棋盘山风景区秀湖北岸
4.基本信息:秀湖北岸浴场项目浴场用地面积15000平方米、水域面积1平方公里。项目投资经营收益权转让
5.经营权评估值:9.07万元。
6.项目投资经营收益权转让价格:项目投资经营收益权转让价款第一年、第二年均为人民币12万元/年;第三年至第五年递增5%,即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均为12.6万元/年。第一年度转让价款:合作方应在签约后7个工作日内,向征集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转让价款12万元;第二年至第五年度转让价款:合作方应当在本年度经营期开始前30日前支付征集方转让价款。
7.使用期限: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经营期为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
8. 项目投资经营收益权所有方:沈阳棋盘山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9.注册地:沈阳市棋盘山风景区内
10.注册资本:9882.56万元
1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12.经济类型:法人独资
13.法定代表人:唐世军
14.组织机构代码:91210100769585888B
15.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沈阳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16.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组织机构代码:91210100MA0P4AD36F
17.批准单位名称:沈阳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18.批准日期:2019-07-25
19.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为了依法依规发展旅游业,合作方应将经营单位集中于婚纱摄影、游艇码头、游艇观光、房车营地、餐饮、住宿等项目内容(不包括帆船运动培训等帆船类项目、冰雪类项目)。合作方需保证项目日常经营维护,提升整体形象。投资总额不低于300万元(投资数据以第三方审计报告为准),否则,征集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合作期满,属不可移动资产的,归征集方所有。
(2)合作方应向征集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征集方可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没收上述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合作方保证金被没收后仍继续经营的情况下,合作方应在没收之日起7日内补足保证金,否则征集方有权终止合同。
20.资质要求
(1)合作方为注册3年以上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合作方需具备北岸浴场项目所需相关行业资质,及运营时需符合政府相关规划、环保、防火、防洪、体育、安全等有关规定。
(3)合作方需保证:征集方每年资产不流失和转让价款费收入。
(4)拟参加招募的合作方应交纳交易保证金3万元,达成合作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合作方代合资公司预付征集方的标的物授权使用费,未达成合作的交易保证金在截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21.其他条件
(1)合作方应对征集方的交易要求做出明确响应,包括同意全部交易条件(含合作协议)。
(2)交易条件中的转让价款为最低要求,合作方可以在此基础上向上浮动。
(3)当只有一个合作方时,在满足甲方基本要求情况下签约。当有2个以上合作方时,同等交易条件下,进行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最终合作方。
项目披露日期:2019年8月1日-8月7日。
联系人:李先生,024-2256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