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沈阳市浑南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
|||||
注册地(住所) |
浑南区世纪路15号 |
||||||
法定代表人 |
马妮娜 |
注册资本 |
505万元 |
||||
经济性质 |
国有事业单位 |
所属行业 |
服务类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12210112MB1637329F |
所属 |
浑南区财政局 |
||||
联系人 |
孙丽红 |
联系电话 |
23786150 |
||||
电子邮箱 |
|||||||
出租房屋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沈阳市东陵区万柳塘路60号 |
|||||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
东房字第012679号 |
||||||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自用□ 出租□ |
||||||
建筑面积 |
6850 平方米 |
目前用途 |
商用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此房屋于1998年1月至2018年12月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租赁给某公司,租赁期满,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将原怡园宾馆进行了改扩建。在原二层裙楼基础上增建一层市场经营区与原南塔电子市场三楼连接,主体建筑1—4楼与南塔电子市场1—3层经营区相通。在裙楼与原电子市场建筑西侧之间扩建了6层建筑,其中新扩建部分1—3层与怡园宾馆裙楼相连,形成了目前的电子市场1—3楼整体经营区。建筑上与南塔电子市场互联互通相互包含,原怡园宾馆建筑无独立供暖系统、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消防系统。现整体配套各设施设备系统均属于原承租方投入,并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原承租方新建的地上建筑物及投入使用的所有资产为原承租方所有。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__ _ __ |
||||||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浑南区财政局 |
|||||
批准文号 |
沈浑财发【2019】9号 |
||||||
房屋租金 估价情况 |
估价单位名称 |
辽宁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房屋租金估价 |
年租金226.42万元/年 |
||||||
其他权利情况 |
抵押□ 共有□ 无√ (具体权利事项单独列明) |
||||||
其他披露事项 |
一、承租期间,承租方自行办理各项经营证照、资质、消防验收审批等手续,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二、承租期间,承租方依法独立自主经营,自行承担经营主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三、承租方自行解决、完善和维护应经营所需的供电、供水、供暖、消防、电梯等基础设施设备。 四、涉及出租方与原承租方资产所有权界定事项,须依据其双方原《承包合同》(即租赁合同)条款之约定,由现承租方负责代出租方处理和解决。 五、承租期间,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承租使用资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取暖费等。 六、承租期间,承租方不得将承租资产整体转包、转租、出兑和转移给他人经营或抵押(包括部分抵押)。 七、承租方必须保护承租资产的完整性和完好率,对承租资产要及时维护和修理。不得对承租资产进行破坏性经营和使用。 八、因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或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变更和调整,致使租赁资产处置发生改变或调整,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租赁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租赁解除或终止,承租方须按期交还承租资产,承租方建设、添附的资产归承租方所有。未按期搬离视为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置。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条件为出租的基本条件,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03.78万元/年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
拟出租面积 |
6850平方米 |
|
租赁期 |
五年 |
|
起租日 |
按照合同约定 |
|
租金支付要求 |
按月(上打租)支付 |
|
租金调整方式 |
无 |
|
押金支付要求 |
无 |
|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承租方承担 |
|
房产使用 用途要求 |
承租该建筑用于开办商业市场做经营和办公使用。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承租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破坏怡园宾馆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改变主体楼内部格局(可在主体楼内打通不承重的间壁墙)。并可投入相应设备,增加辅助设施。在承租方增加辅助设施时,法律规定需要办理合法手续的,出租方与承租方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协同有关部门办理合法审批手续方可进行。 |
|
与出租相关的 其他条件 |
无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 事项 |
交纳金额 |
设定为 16.98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成为最终承租方: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 |
|
未成为最终承租方:返还 |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 A.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一次报价□) □B.竞争性谈判 □C.综合评议 □D.招投标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无 |
披露时间: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4日。
项目链接:原怡园宾馆出租 (租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