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沈阳医药贸易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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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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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劲松 |
注册资本 |
捌仟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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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国有控股 |
所属行业 |
药品批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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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1021177892362 |
所属集团 |
沈阳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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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宋雯宜 |
联系电话 |
18624301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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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syyymyd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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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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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
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O604011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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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自用√ 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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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4376 平方米 |
目前用途 |
办公、商务宾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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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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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D.其他__ _ 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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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沈阳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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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沈国控集办字【2019】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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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金 估价情况 |
估价单位名称 |
辽宁华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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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金估价 |
1,557,9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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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利情况 |
抵押□ 共有□ 无√(具体权利事项单独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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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1、出租方出租的房屋地点为: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2号房产(不包括一楼甲方已出租门市及未出租门市)。 2、出租方按房屋现状公开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承租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充分了解房屋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水、电、煤气、供暖、消防、文物历史、周围环境等)一切情况。意向承租方因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出租方均不负责任。意向承租方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摘牌后不得因出租房屋的现状存在缺陷而放弃租赁,也不得增加附加条款,出租房屋中客房及餐厅的设施设备不包含在此次出租范围内。 3、出租房屋目前已在广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办理抵押贷款,贷款金额为壹仟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出租方承诺此贷款事项不会对出租事宜造成影响,承租方承租后,出现任何情况均不会影响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租赁权。 4、出租方出租的房屋一楼门市房部分,由出租人自由出租,意向承租人不得干涉,同时意向承租人要保证一楼门市房正常使用大楼公共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暖、网络等)并做好服务,如需收取费用按出租人现行收取的标准、方式和范围,不得增加和改变。 5、意向承租人禁止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经营涉及特种经营的要事先取得经营特业许可。 6、出租人出租的房屋系国家级文物,如对主体建筑等进行装修装饰必须事先取得文物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许可之后,方可按规定和标准进行,意向承租人在装修装饰期间不得影响一楼门市房部分对公共施设的正常使用和对一楼门市房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7、出租方出租的合同日期以实际交付房屋日期为准,合同期限暂定为15年。合同期内包含装修期,装修期 90天,在乙方未出现违约情形的前提下,装修期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租金,但需承担该房屋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税、水费、电费、采暖费等),租赁期不顺延。 8、关于税费,合同期间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相关税费(租期房产土地税由意向承租人承担) 9、关于房屋租金,首年房租按照最终成交价格执行,以后每三年按上一年租金的3%予以递增。 10、出租方出租的房产,供暖系自行供暖设备为烟气炉0.25X4=1吨使用煤气管道。空气热泵3台,太阳能热水系统均正常使用。出租人按房屋现状交付,交付后所有维修保养责任均由意向承租人负责。 11、关于出租人四楼平台防水工程,先期已经由出租人进行专家论证,工程设计和资金预算,目前正在履行招投标手续,如果意向承租人摘牌后,出租人仍保证继续对四楼平台的防水工程进行施工,意向承租人只需提供配合,工程费用由出租人负责。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条件为出租的基本条件,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55.79万元/年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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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租面积 |
437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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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
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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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租日 |
签订合同生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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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
支付一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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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调整方式 |
首年房租按照最终成交价格执行,以后每三年按上一年租金的3%予以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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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支付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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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按合同要求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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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使用 用途要求 |
该房屋用途仅限于经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该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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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对该房屋的装修仅限于该房屋内部,不得进行可能影响该房屋外墙、该房屋结构、该物业公共地方的任何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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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 其他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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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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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事项 |
交纳金额 |
设定为155.79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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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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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成为最终承租方: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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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为最终承租方:返还 |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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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10日 |
遴选方式 |
√ A.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一次报价□) □B.竞争性谈判 □C.综合评议 □D.招投标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无 |
附件:医贸大厦租赁协议。
项目披露时间:2019年8月29日-9月6日。
项目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