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汇总 >> 项目公告 >> 正文
沈阳皆爱喜输送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资产转让
2019年12月27日

资产转让信息披露表

转让标的

名称

沈阳皆爱喜输送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资产(含新厂区固定资产、老厂区机器设备及无形资产)

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号路19

转让方名称

沈阳皆爱喜输送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信息披露期限(日)

20191227日至2020110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司法查封、设置他项权利等影响交易的情形

√是

标的评估

总值

12305.27万元

转让底价

12305.27万元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监管部门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国有控股企业 □ 国有事业单位,社团等

□ 国有参股企业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集体 外资

□ 民营 □ 其他

联系人


电话及传真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转让标的情况

标的范围是否与评估报告一致

是否另附

转让清单

竞价的选

择方式

电子竞价 □网络动态报价 □拍卖

□综合评议 □招投标 □其他

瑕疵披露

一、沈阳皆爱喜输送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资产(含新厂区固定资产、老厂区机器设备及无形资产)房屋建筑物资产,其中有部分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书(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二、受让方在受让沈阳皆爱喜输送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后必须依照所在地政府规划用途进行使用。

三、本次转让的沈阳皆爱喜输送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机器设备有部分存放在老厂区,由受让方在资产转让交割后一个月内自行取走,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装、装卸及运输等费用。

四、转让标的现处于法院查封状态,根据我国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企业的资产应全部解封,甲方正在协调法院解封。若在转让成交后,转让资产尚未解封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责任。

五、转让标的是否存在其他瑕疵,需由受让方自行调查确定,甲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保证金

设置

保证金金额/比例

5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沈交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收到沈交所书面通知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交纳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保证金

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其他约定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风险内容提示: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转让的,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印章证照、财务账册、文件资料、过户风险等),相关风险由各竞买人自行评估,由标的物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2、关于转让资产情况,请参考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管理人不承担披露信息不准或不全等情形的后果。

3、标的物情况可参阅评估报告,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本次处置的财产,转让成交后,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需的税、费等(包括补缴拖欠的房地产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但本次管理人收取转让成交价款仅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转让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新增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负责解决。

6、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系方式:024-22566137  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