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信息披露期再次调整的公告
2020年02月01日
各产权交易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第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0〕6号)及《关于全省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从业机构春节后复工时间的通知》要求,现将沈交所有关交易调整公告如下:
1.受疫情影响,产权交易市场暂停营业,2月10日恢复项目受理工作。
2.当前资产专场频道中车辆转让项目终止交易,择机重新披露,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沈交所恢复项目受理工作后5个工作内原路径原额返还。
3.其他项目披露期及竞价时间按照工作日计算相应顺延,请交易各方及时关注具体项目披露信息。
特此公告。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