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兴华地下商业街一体化运营项目合作方征集
(二)信息披露公告期: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日期2025年1月20日--1月24日
(三)合作期:筹备期1年(以实际时间为准,原则上不低于12个月),运营期10年。
(四)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地块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建设大路至沈辽路),用地面积约4.66万㎡,总建筑面积约 4.56万㎡,商业可租赁建筑面积1.99万㎡,其中A区域 3740㎡,B区域6580㎡,C区域2450㎡,D区域7130㎡(面积以最终测绘报告为准)。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运营收入管理费率不高于15%。
(五)合作要求:
合作方需要根据兴华街地下商业项目需求,输出项目整体区域规划、主题、亮点及主要目标客群,提供招商、运营和前期介入顾问服务,协助本项目进行营销品牌造势,从而帮助项目招商高品牌档次项目入驻,打造特色地下商业街区消费场景,填补片区品质商业空白。合作方将作为本项目的独家招商运营方,负责以下事项:
1.商业前介服务:合作方须按照征集方商业前期三个工程节点完成介入顾问服务(具体包括:配合征集方进行本项目设计需求提资,参与设计方案评审,为设计方案决策提供意见,并提供物业前介服务)。阶段一前期规划与图纸设计阶段、阶段二工程实施、机电调试与承接查验阶段、阶段三项目运营阶段(项目全区正式开业6个月内)。
2.筹备期招商管理服务:合作方须独立负责项目的筹备期整体招商管理工作,通过市场调研及前期研究确定地下商业街总体的招商策略,并负责招商实施工作(包括:租户资质审查、租户谈判、租赁合同签署、店铺移交、租户退租等方面的工作,同时推进制定各项标准化文本)保证项目开业时完成80%的开业招商签约率;
3.运营管理服务(包含:开业筹备、招商调整、运营管理及维护、企划推广、客户关系管理):合作方须参照征集方实时商业市场情况制定本项目运营目标报征集方审批,征集方审批通过后,成交合作方按要求完成项目运营管理目标。
(六)合作方资格条件:
1、意向合作方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运营本次挂牌项目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非独立法人企业或社会团体参与(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合作方须具备一定规模,合作方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意向合作方须有服务招商运营物业一体化项目的经验:合作方在最近三年内(2021-2024年度)至少具有1个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的招商运营物业一体化项目经验(需提供合作方与客户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意向合作方须有前期介入服务经验经验:合作方在最近三年内(2021-2024年度)至少具有10个前期介入服务项目经验(需提供合作方与客户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遴选方案: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
(八)项目保证金:保证金金额:100万元,意向合作方须在公告期满日16点前交纳。
(九)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三楼
联系人:李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22566136 024-22566102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