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1198城建东逸花园二期水源热泵供热20年经营权转让项目》信息及披露期调整的公告
2021年08月18日
产权交易有关各方:
现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经转让方决定,对项目信息及披露截止日期调整如下:
一、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沈阳市供热企业质量信用等级AAA企业,有水源热泵运营经验并且有水源热泵供热项目(提供运营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按照《沈阳市供热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履行供热单位责任和义务,保证供暖质量达到沈阳市政府规定标准。
3、意向受让方第一年内须投入不少于四百万元用于东逸花园二期供热系统更新,第二年内须投入不少于三百六十万元,将供热系统更新完毕,确保供热系统完备,保证供热质量。
二、项目披露截止日期按实际工作日披露期顺延,调整至2021年8月24日,请交易有关各方随时关注本所公告。
特此公告。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