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处土地位于铁岭市清河区杨木林子镇前杨木林子村(原辽宁宏福肉类集团有限公司),土地面积95,709.20平方米(土地证号:清河区国用(2012)第20号),土地用途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用地性质为工矿仓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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