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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宏运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
2025年12月02日

债务企业名称:宏运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41号楼

债权总额:100,521.97万元(截至2025年11月20日)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基准日2025年11月20日,宏运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00,521.97万元,其中本金54,300.00万元,利息46,079.61万元(利息数额最终以司法文书确认为准),垫付费用142.36万元。

担保方式为质押和保证。保证人为宏运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宝军、陈洁。质押物为王宝军和陈洁持有的宏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二、债务企业情况

宏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10-08,法定代表人为张新建,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14007323079130,企业注册地址位于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41号楼,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港口开发与经营;物流业开发与经营等。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宏运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12-11,法定代表人为张新建,注册资本为885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1400742796781G,企业注册地址位于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41号楼,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王宝军,男,1969年出生,住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陈洁,女,1973年出生,住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四、质押物情况

该项目质押物为宏运集团有限公司20亿元股权,其中王宝军质押股权197,320.4万股、陈洁质押股权2,679.6万股,均已办理质押登记。企业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编号分别为(葫注)工商股质登记设字[2015]第2015003781号、(葫注)工商股质登记设字[2015]第2015003782号、(葫注)工商股质登记设字[2015]第2015003778号;质押登记编号为A2114962015003781(出质股权数额为88,220.4万人民币)、A2114962015003782(出质股权数额为2,679.6万人民币)、A2114962015003778(出质股权数额为109,100万人民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债务人及保证人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具备一定追偿价值。

该项目部分诉讼,本金2.5亿元及相应利息已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质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已对债权相关主体的部分资产予以查封。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 系 人:孟经理            李经理

联系电话:024-31880306    024-3188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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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