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辽宁渤船重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所在地: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
债权总额:28,266.09万元(截至2025年11月20日)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基准日2025年11月20日,辽宁渤船重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8,266.09万元,其中本金13,000万元,利息15,264.71万元(利息数额最终以司法文书确认为准),垫付费用1.38万元。
担保方式为质押、保证。质押物为崔晓锦持有的大连大正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2850万股股权,保证人为葫芦岛渤船重工渤海造船有限公司。
二、债务企业情况
辽宁渤船重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4年12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4007683461563,法定代表人徐新军,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地位于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葫芦岛渤船重工渤海造船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81年10月0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40077460983XP,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边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地位于葫芦岛市龙港区岛里海丰路1号。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存续。
四、 质押人情况
崔晓锦,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住葫芦岛市连山区。
五、 质押物情况
质押物为崔晓锦持有的大连大正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2850万股股权,已在大连市旅顺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六、 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对本金100万元及相应利息进行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我司对质押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七、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质押物为大连大正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75%股权,已办理出质登记,为债权保障提供坚实支撑,具备一定的投资价值。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 系 人:孟经理 、田经理
联系电话:024-31880306 、024-3188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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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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