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鞍山俊达显示器件有限公司
所在地:鞍山市高新区越岭路265号
债权总额:2144.61万元(利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债权情况
受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聘请我司开展对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资产鞍山俊达显示器件有限公司项目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资产分布地区为鞍山市。债权本金余额为1800万元,利息为329.86万元,诉讼相关费用14.75万元,债权合计为2144.61万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截至公告发布日,该债权前期已回收金额为1976.58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1062台(套)设备,保证人为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陈惠雄。
债务企业概况
鞍山俊达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14日,注册地址为鞍山市高新区越岭路265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惠雄,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概况
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17日,注册地址为鞍山市高新区千山路368号,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曲继伟,所属行业为其他制造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陈惠雄,男,1968年12月出生,汉族,住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9区。
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债务企业鞍山俊达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名下1062台(套)设备。
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进行全额诉讼并取得胜诉判决,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债务企业原为高新技术企业,抵押设备为手机屏专用生产设备,债权具有一定投资价值。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 系 人:赵姜阳、万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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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