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进出口有限公司
所在地:清原镇新村街工业园区
债权总额:2,471.996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
受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聘请我司开展对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资产清原满族自治县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资产分布地区为抚顺市。该债权本金余额143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利息合计1041.996万元,债权总额2,471.996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及金繁松名下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保证人为金繁松、崔日顺。该债权未诉讼。
债务企业概况
清原满族自治县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14日,法定代表人崔日顺,注册资本62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地址位于清原镇新村街工业园区,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经营范围:五金、建材、服装、工艺品、中药材、木制品、农产品、草炭土、农作物种子、造林绿化种子、食品销售,石材加工。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
保证人概况
1.金繁松,男,1944年出生,住所位于清原满族自治县。
2.崔日顺,女,1965年出生,住所位于清原镇。
抵押物概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1为债务企业名下的位于清原镇河南工业区的一宗工业出让用地,面积13856平方米以及位于清原镇新村街的6处房产,面积合计18120.22平方米;抵押物2为金繁松名下的一处位于清原镇铁北街仓储用地一处,面积3191平方米以及地上房产两处,面积合计688.88平方米。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债权未诉讼,抵押物系债务企业名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目前即债务企业经营场所,现处于维持经营状态。抵押的个人名下房产,为单层结构,适合仓储、门市等用途,有一定的市场投资价值。
合作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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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