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沈阳博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25号2门
共同债务企业名称:大连金海明珠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所在地: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路63号1-2层
共同债务企业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发路8号
债权总额:债权总额113,280.43万元,其中利息12,714.36万元、复利14,511.56万元、违约金19,554.51万元(利息、复利、违约金暂计算至2024年11月2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受芜湖长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芜湖长锦”)委托拟处置本次营销债权,芜湖长锦拥有债权总额113,280.43万元,其中利息12,714.36万元、复利14,511.56万元、违约金19,554.51万元(利息、复利、违约金暂计算至2024年11月20日)。贷款方式为重组债权,债务人沈阳博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博光建材”),共同债务人大连金海明珠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简称“金海明珠”)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面积合计为426,795.61㎡的共计八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的抵押担保,另一共同债务人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集团”)。
股权情况
芜湖长锦持有金海明珠90%股权,金海明珠工商登记情况为存续。
份额情况
长城辽分拟对持有芜湖长锦66,500万元财产份额进行处置,长城辽分系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该财产份额可享受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以相关有限合伙协议和工商登记为准)。
债务人概况
债务企业博光建材成立于2020年08月13日,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25号2门,以经营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为主营业务,注册资金5000.00万人民币,是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目前经营基本正常。
共同债务人概况
共同债务人1:金海明珠公司,2006年03月20日成立,位于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路63号1-2层,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是有限责任公司。主营游艇租赁及管理;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目前经营基本正常。
共同债务人2:阳光城集团,1991年08月12日成立,位于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发路8号,注册资本405007.331500万元,是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对外贸易(不含国家禁止、限制的商品和技术);电力生产,代购代销电力产品和设备;电子通信技术开发,生物技术产品开发,农业及综合技术开发;基础设施开发、房地产开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百货、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重油(不含成品油)、润滑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化肥的销售;对医疗业的投资及管理;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目前经营基本正常。
合伙企业概况
芜湖长锦成立于2021年5月6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常场所为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92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内思楼3楼315-22号,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出资额为161,501万元。
抵押物概况
本项目抵押物为共同债务人金海明珠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面积合计为426,795.61㎡的共计八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目前抵押物均为净地状态。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为“南向海”,东至丹桥街,南至海滨中路,西至南湖街,北至丹枫路。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债务人及共同债务人均正常经营。
该项目抵押物紧邻黄金海岸,区域大小交通便利,周边有发现王国、鲁能海洋温泉、黄金海岸、枫叶学校等众多文旅、商业、教育、医疗配套资源。拥有金石滩板块区域唯一海湾资源,可依托金石滩文旅大盘产业体系打造低密住宅+“休闲娱乐”、+“健康养生”、+“商业体验”、+“旅居度假”等多重配套、多产业结合项目。
本次处置芜湖长锦所持有的金海明珠90%股权,金海明珠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该股权以出资金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金海明珠以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权和表决权,本次处置股权持股比例达到90%,为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享有决定权。
本次处置财产份额系长城辽分享有的合伙企业优先级份额(具体权利义务以有限合伙协议和工商登记为准)。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向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股权、财产份额。上述资产可接受债权转让、股权转让、债权和股权整体转让、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债务重组、债务减免、资产置换、合作经营、委托处置和其他处置方式。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本次营销不构成任何资产处置行为或处置程序,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我公司不对营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项目后续处置情况以我公司发布的正式处置公告为准,请资料使用方根据自身尽职调查情况理性判断。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 系 人: 张经理 李经理
联系电话: 024-31880259 024-31880260
邮政编码:110004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81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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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