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意向投资委托书
增资企业名称: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
1. 意向投资方在签署协议前,应认真阅读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沈交所)相关规则,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书的具体内容,依法行使所享有的权利并履行应承担的义务。
2.《企业意向投资委托书》可从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沈交所)网站交易指南处下载,相关文书材料应采用A4规格的纸张印制或复印。
3.在提交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所有权证明等复印件时需提供原件备查,并由经办人注明“与原件一致”。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4.填表时,应认真阅读有关说明或向受理人员咨询,可参照相关范本填写。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予以完善。有关文书的签名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以黑色或蓝黑墨水工整地填写。对字迹潦草、书写或打印不清、难以辨认的,受理人员可以要求重新填写或提交。
5.在项目交割时,因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可能需要补充其它要件,请予以谅解。
6.如想获得更多有关企业增资相关业务咨询信息,可登录沈交所网站http://www.sprtc.com或拨打电话024-23780910,23780970咨询。
企业意向投资委托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定,经双方协商,就 意向投资委托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查阅标的公开资料、了解掌握项目情况;
2.遵守《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增资操作规则(试行)》,按要求履行相关的规定程序,接受该标的公开披露的交易信息所列示的全部投资要求,为拟增资企业提供的相关信息保密;
3.符合信息披露公示所要求的投资方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保证本次投资不存在欺诈行为,对所填写并提交的各种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 并保证委托乙方处理本委托书所述委托事项已获得甲方有权机构的批准或授权;
4.根据乙方收费标准,如协议成交,在增资项目交割前向乙方支付鉴证服务费 万元;如经公开竞价成交,在企业增资项目交割前按成交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竞价服务费;
5.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以无息的形式交纳保证金 万元(以到达沈交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如成功投资,同意将上述保证金无息转为价款的一部分,并愿在增资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未成为最终增资方的,同意乙方将保证金原路径无息退还,同时,甲方亦放弃对保证金可能产生的利息的任何主张;
6.企业增资信息公告期满后,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方,同意以不低于企业募集资金金额并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如期参加乙方组织的竞价、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的多轮次遴选活动,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上述活动保证金,未按期、按规定参加上述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权力,同意乙方按照约定扣除保证金;
7.提供准确的邮寄地址及通讯方式,并保证在工作时间内保持通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审核甲方相关文件是否符合登记要求,指导填写有关登记表格和文件,及时提供有关咨询服务,提供企业增资交易操作规则;
2.按照确定的交易方式组织企业增资交易,提供开展企业增资交易业务的场所和配套的互联网络等设施;
3.按项目需要,协助甲方对增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组织增资企业和甲方进行有关洽谈活动;
4.组织以竞价、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的多轮次投资方遴选活动,负责统一接收意向投资方的投标和报价文件,指导起草《企业增资协议书》;
5.通过沈交所网站对外公告企业增资交易结果;
6.对甲方除公开披露信息以外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7.在甲方按照增资协议约定支付增资价款、交纳服务费用后,为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对符合交易价款划出条件的,及时无息划转交易价款。甲方确认,该等交易价款均不计息,同时,甲方亦放弃对交易价款可能产生的利息的任何主张。
三、交易办理期限
增资项目产生意向投资方后,原则上应于信息披露截止日后9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内办理完企业增资交割手续。如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办结,致使交易未能完成,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经查如甲方违反《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增资操作规则(试行)》,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协议双方不得单方中止或终结本委托协议所约定的事项,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由于政府行政审批因素或不可抗力致使企业增资无法继续履行,则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委托书项下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3.本委托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意向投资方情况
名 称 (姓 名) |
||||||
是否为融资方职工或职工出资的企业 |
是□ 否□ |
|||||
是否为联合投资体 |
是□ 否□ |
|||||
意向投资方联系信息 |
联系人 |
电话号码 |
||||
电子邮箱 |
||||||
意向投资方或联合投资体代表基本情况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住 所 |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企业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所属行业 |
经营规模 |
□大 □中 □小 □微 |
||||
经济类型 |
□ A、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B、国有控股企业 C、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D、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E、国有参股企业 F、非国有企业 G、外资企业 H、其他 |
|||||
经营范围 |
||||||
自 然 人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意向投资方投资意向 |
拟投资资金金额(万元) |
拟投资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
意向投资方投资意向 描述 |
||||||
若为联合投资体,则按以下格式逐一填写 |
||||||
联合投资体代表投资 意向 |
拟投资资金金额(万元) |
拟投资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联合投资体 其他成员 基本情况 |
名 称 |
|||||
住 所 |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企业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所属行业 |
经营规模 |
□大 □中 □小 □微 |
||||
经济类型 |
□ A、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B、国有控股企业 C、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D、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E、国有参股企业 F、非国有企业 G、外资企业 H、其他 |
|||||
经营范围 |
||||||
拟投资资金金额 (万元) |
拟投资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
自 然 人 |
||||||
姓 名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拟投资资金金额 (万元) |
拟投资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点击下载: 企业意向投资委托书.doc
- 附件【企业意向投资委托书.doc】已下载次